
3月29日,全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会议学习了我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经验,并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柏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崔曰臣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柏继民指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促进基层工会建设,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的需要。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全省迅速推开。要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努力健全完善工会维权机制,进一步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力度,促进企业和职工和谐发展、互利双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山东”作出贡献。 崔曰臣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他说,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应对劳动关系复杂化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同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创建活动为平台,突出企业主体,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放在调动企业积极性、规范企业行为上。从健全工会组织、重视教育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三方面,调动和保障职工的积极性,使他们广泛地参与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中。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凝聚社会合力,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重视支持,工会牵头运作,部门协调配合,企业和职工有序参与的同创共建大格局。 崔曰臣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很艰巨。要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完善工会、劳动保障、经贸三方协商机制;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单位民主管理的新形式、新途径,用制度与机制保护和落实广大职工的民主权利。要进一步完善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指导职工代表与企业建立以平等协商为前提、以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为核心的职工工资共商共决制度,实现企业分配领域中的公平与协调。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社会广泛参与的帮扶救助机制,完善企业与相关部门劳动争议信息协调、收集和分析评估制度,发挥企业、行业调解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调处机构的作用,及时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劳企关系的动态平衡。 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刘命信,市委常委董天祥的陪同下,与会人员参观了三角集团、华夏集团、金猴集团等单位,听取了部分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情况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