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减负让利保增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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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08 09:06 文章来源:中国威海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要求,设身处地地帮助企业解困渡难,市工商局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现予以公布。
一、规范年检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一)坚决制止乱收费。认真清理收费项目,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问题。年检期间一律不得搭车收取个体私营企业会员费,要本着自愿入会的原则,由会员单位按照协会章程到辖区个私协会缴纳。
(二)积极实行减免缓收费。本着能减则减、能缓则缓、能免则免的原则,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最大限度地减。在现有基础上,将会员费的标准降低50%左右收取;二是尽可能地缓。市区范围内年检期间(6月30日以前)缓收会员费;三是有针对性地免。对确有实际困难的企业,经申请核实后,可免收会员费。
二、深化服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
(一)下放登记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登记。在市区范围内,在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上一级登记机关的前提下,各区招商引资项目可按属地登记原则由所在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资本500万元(原为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全部下放到分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到基层工商所。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权限,采取先行试点的办法逐步下放到基层工商所。
(二)简化登记手续,降低企业登记成本。除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进行年度审计的公司、列入重点监管行业或监管对象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在年检时需要提交审计报告外,其他企业免于提交审计报告。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但不同时减少实收资本的,免于提交验资证明。
(三)实行试营业制度,促进就业再就业。凡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免交登记费。
(四)引导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并免费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拓展融资渠道,盘活企业资产,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免费为专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拟放贷企业、被担保企业的工商出质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五)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促进“诚信兴企、工业兴市”。充分发挥实施“品牌战略”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重要作用,市工商局与市电视台在新闻栏目中联合举办“实施商标战略,助推经济发展”宣传月活动,以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并通过结对帮扶,指导帮助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
(六)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努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服务业企业设立、变更为连锁经营公司,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七)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努力培植经济增长点。帮助规模以上二产企业进行二、三产业分离,通过设立独立的商贸公司,引导企业优化二产、发展三产,扩大第三产业市场主体总量,优化税收结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三、创新监管方式,实行和谐执法
(一)坚持分类管理,做到理性执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整治与规范、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法、理、情相统一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对一般性违法行为,实行警示提醒、行政指导制度,首次警示,责令改正,只规范不处罚;对从事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以及商业贿赂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及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坚持人性化监管,做到诚信执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向当事人赠送相关法律文书,让当事人了解有关法律知识,充分行使陈述、申辩权利;建立案后回访制度,及时掌握了解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的反馈意见;慎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权,尤其对逾期未参加年检的企业在做出行政处罚前,要派专人到企业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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