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外来居民”纳入社区大病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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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08 08:18 文章来源:威海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得知居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由200元提高到了260元,58岁的孔繁胜开始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到竹岛办事处陶家夼居委会为自己和老伴参了保。孔繁胜说,参加合作医疗就是让自己多了一份保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参保面的不断扩大,竹岛办事处越来越多像孔繁胜这样的“外来户”和“坐地户”一样享受到了社区的大病统筹。
“我3年前从荣成市来陶家夼买房居住,户口虽落到了城镇里,但养老、医疗等保障却没了着落。”孔繁胜说,2004年初,竹岛办事处开展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使他享受到了城镇居民的待遇:交了200元参加了社区的合作医疗。没想到当年10月,孔繁胜就因心脏病住院花费8万多元,而通过合作医疗,他报销了3.5万多元的住院费用。“这次合作医疗基金虽然提高到460元,但200元划入了门诊个人账户。实际上我只拿出了260元就能参加社区的大病统筹,解除了后顾之忧!”孔繁胜高兴地说。
竹岛街道办事处“村改居”原有居民合作医疗工作自1997年开始开展,社区原有居民参保率两年前就已达到100%。但他们同时发现,随着城市化发展,办事处陶家夼、戚家夼等6个村改居的居委会原有居民逐渐减少,而外来买房居住的居民却越来越多。这些居民由于年龄较大,又无职业,既不能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又不符合劳动部门社会医疗保险的要求,成为城市医疗保障的“空白点”。针对这一情况,竹岛办事处在开展合作医疗过程中,将这些外来居民也纳入大病统筹对象范围。
为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提高大病统筹报销比例,今年竹岛办事处还根据各居委会的经济实力,提高了合作医疗基金额度,增额幅度达一倍以上。其中北竹岛居委会达到每人600元,最低的居委会每人360元。所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居民,凡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下的,均可在出院时直接按一定比例报销。据介绍,这6个居委会的医疗基金由办事处统一统筹,一旦哪个居委会基金额少于报销额,将由其他居委会的基金余额补足。如果年终报销总额超过基金总额,各居委会还将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充。
“参与大病统筹的报销比例,外来居民与其他居民都是一样的。”竹岛办事处副主任丛日玲介绍说,外来居民参加合作医疗本着自愿的原则。这一做法受到外来居民的欢迎。仅在陶家夼居委会今年参加合作医疗的273人中,外来居民就占到了174人。目前,全办事处已有480名外来居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据悉,竹岛办事处在进一步引导外来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还将把外来无职业居民纳入社区养老保险范围。
新闻点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及外地人口向市区转移,城市社区中的“外来居民”成了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多年来,城市的不少社区在社会保障等问题上,往往把“外来居民”当成了“外人”,致使“外来居民”游离于社区社会保障之外。
和谐社会建设,重要的一点就是解决城乡群众最关心、最需迫切解决的问题,各种社会保障正是其中之一。眼下,城市的各种保障面不断扩大,“外来居民”的保障问题也应及时纳入进来,逐步让他们真正享受市民待遇。竹岛办事处在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过程中的尝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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